在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不久前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我国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又勾勒出了新的蓝图。
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规划。五年前,国家文物局公布了《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文化遗产“包括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也包括相关无形文化遗产。”相比之,本《规划》从名称到对象更为具体,将较为笼统、可以包罗万象的“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改成了“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并明确规划对象“包括文物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受国际文化遗产界高度关注的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二十世纪遗产等新兴类型。”这样的表述,无疑更科学、更缜密、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同时也显示了它的与时俱进,将非物质遗产、由于理念上的突破近年发展起来的新兴遗产类型也涵盖了进来。从规划对象的解释及对象之间关系的阐述上同样也反映出它的科学性,文物保护不是机械的技术手段和看护,而是包括价值的认知、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经营管理,是在对文物价值充分认知的基础上,采取的科学保护设施以及对文物的管理与利用。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文物界,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少之又少,而且相当一部分从事可移动文物的修复人员和从事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维修的人员基本上是被作为匠人看待。或者说,文物保护技术远没有纳入科学技术的范畴,同样,也没有纳入社会科学的范畴,而是一直游离于文物与技术的边缘。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文物、文物保护认识的加深,也越来越意识到文物保护科技的重要性,要求对其进行专门的研究,一些高等学校开始开设相关的课程。本次《规划》明确了文物保护科技是一门学科,“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是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等一切与文物保护相关的科学和技术相互渗透融合的交叉学科。”这也呼应了上述的发展态势。这是一个务实而又具有前瞻性的《规划》。它不仅系统总结了“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科技取得的成果,同时也客观分析了国内外文物保护科技发展趋势,冷静地剖析了当前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的不利因素。“十一五”期间,文物科技保护得到了一个快速发展,无论是保护理论还是保护实践,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在刚刚过去的五年间,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终于走出本行业,首次纳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得到科技界的普遍关注;首次建立了由国家重点科研基地、专业创新联盟、区域创新联盟等组成的文物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同时开始建立规范保护行为、保护程序的标准。文物保护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工作者抓住机遇,通过联合攻关,在系统揭示文化遗产价值、关键技术的攻关、保护装备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骄人成果,并应用于文物保护实践中。但是和国内其他相关行业相比,和文物保护的重大需求、繁重任务相比,和国外文物保护科技发展形势相比,仍有相当的距离。我国是遗产大国,但还不是遗产保护强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技保护能力还相当有限。正是基于这种清醒的认识,以及对发展形势的客观分析,《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以增强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为战略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战略重点,以培育科学创新能力为战略储备,以整合科技资源、优化创新服务能力为战略支撑,以实施若干重点科技攻关为战略突破,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知难攻坚、确保绩效,加快文物保护行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我国从文化遗产大国向文化遗产保护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这是一个操作性极强的规划。《规划》在透析当前文物保护科技现状和国内外发展形势的基础上凝炼出了6大主要任务。这些任务都是围绕战略目标展开的,有的是“十一五”成果上的提升,如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及相关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指南针计划—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有的是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如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文物保护修复专用装备研发等;有的则是文物保护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需要,如可移动文物劣化机理研究、文物保护材料作用机制与保护效果评价研究、不可移动文物结构稳定性评价方法研究等基础研究。《规划》描绘了新的蓝图,也是新的起点。增强可持续科技创新能力的战略目标已经确定,五年的主要任务已经部署,实施方略和路线图已经明晰,规划将成为全国上下凝心聚力,推动我国从文化遗产大国向文化遗产保护强国的历史性转变。(摘自:中国文物信息网)